部分轨道操作(如复制轨道或将轨道重新分配至其他通道条)要求先选择该轨道。
您可以选择多个轨道。选定多个轨道时,第一个选择的轨道为聚焦的轨道。选定多个轨道时,某些操作只会影响聚焦的轨道,如在“资源库”中选取 Patch 的操作。
选定多个轨道后,与其他所选轨道不同的是,聚焦的轨道的轨道编号也将在轨道头的左边缘显示为选定(浅灰色)。
选择一个轨道
- 点按轨道头的任意空白部分。
选择一个轨道时,将选择轨道上的所有片段(或者打开“循环”模式时,位于循环区域内的片段)。若要选择一个轨道但不更改当前所选片段,请按住 Option 键并点按该轨道。
选择多个轨道
- 选择相邻轨道:按住 Shift 键点按轨道头。
- 选择不相邻轨道:按住 Command 键点按轨道头。
选择所选轨道上方或下方的轨道
- 使用以下的一个键盘命令:
- 选择上一个轨道
- 选择下一个轨道
选择多个轨道时更改聚焦的轨道
当选定多个轨道时,仅能聚焦于一个轨道。在选择多个轨道时,您可以使用轨道编号来更改聚焦的轨道。
- 选定多个轨道后,您可以点按轨道编号(在轨道头的左侧)来选择您要聚焦的轨道。
取消选择所有选定的轨道
- 选择任何未选定的轨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