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以将多个对象互相对齐,或使用对象的 x 和 y 坐标来指定对象的位置。
使用 x 和 y 轴来放置对象
- 选择对象,然后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“排列”标签。
如果没有看到边栏,或边栏中没有“排列”标签,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。
- 在“位置”栏中输入 x 和 y 值。
x 值按从页面左边缘到对象左上角来测量。
y 值按从页面上边缘到对象左上角来测量。
拖移对象时,其 x 和 y 轴会显示。
【提示】您可以在一个可四处移动的单独窗口中打开“排列”控制。选取“显示”>“显示排列工具”(从屏幕顶部的“显示”菜单中,而非从工具栏中的“显示”菜单中)。
递增移动对象
- 选择对象,然后执行以下任一项操作:
- 将对象移动一个点:按下箭头键。
- 将对象移动十个点:按住 Shift 键并按下箭头键。
垂直或水平对齐对象
您可以对齐对象,使它们沿着垂直轴或水平轴排成一排。
- 选择对象,或按住 Shift 键点按以选择多个对象。
- 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“排列”标签。
如果没有看到边栏,或边栏中没有“排列”标签,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。
- 点按“对齐”弹出式菜单并选取一项。
如果选择两个或更多对象,则对象将与最靠近您选择方向的对象对齐。例如,如果将三个对象向左对齐,则与左侧距离最远的对象不会移动,其他对象将与其对齐。
【提示】您可以在一个可四处移动的单独窗口中打开“排列”控制。选取“显示”>“显示排列工具”(从屏幕顶部的“显示”菜单中,而非从工具栏中的“显示”菜单中)。
等间距对象
您可以采用水平或/和垂直轴上的对象等距的方式放置对象。
- 按住 Shift 键点按以选择三个或更多对象。
- 点按右侧边栏顶部的“排列”标签。
如果没有看到边栏,或边栏中没有“排列”标签,请点按工具栏中的 。
- 点按“分布”弹出式菜单并选取一项:
- 平均:对象在水平轴和垂直轴上都等距。
- 水平:对象在水平轴上等距。
- 垂直:对象在垂直轴上等距。
【提示】您可以在一个可四处移动的单独窗口中打开“排列”控制。选取“显示”>“显示排列工具”(从屏幕顶部的“显示”菜单中,而非从工具栏中的“显示”菜单中)。
另请参阅放置带有文本的对象使用标尺使用对齐参考线给对象分层、成组以及锁定对象